简介:本文以全球化进程、国际化进程以及新旧国家主义的强对抗力量为背景,分析了国际体系的新的错综复杂性及其对国内法的影响.在第一部分,作者引入全球化的概念及其是否发生的国际背景.第二部分,作者描述和分析了在贸易和环境领域,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和欧共体框架内在全球化过程中的主要战略、机制和手段.基于上文论述,作者在第三部分认为在国际模式下,主要是通过缔结国际协议迫使各国将国际法律义务转变为国内法,而在超国家模式下,立法全球化的影响是直接的.选择何种模式,必须作出许多政治性决策:必须决定全球化是一个可取的结局;必须决定全球化问题认知达到必要程度的方法以及更可取的解决问题方法;必须改变传统市场导向方式.作者还建议美国和欧共体成员国要对国际政治、经济和法律事务的传统民族国家为中心的认知进行修正.
简介:墨西哥是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发展中国家,也是温室气体的排放大国之一。2012年6月,该国在发展中国家中率先颁布了一部综合性的气候变化法。该法规定了墨西哥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政策目标,建立了相对完备的管理体制,明确了制定以气候变化国家战略为纲领的政策规划体制的要求。与此同时,该法还通过确立排放清单、排放登记簿和碳排放三可要求等相关监管制度,促进温室气体排放的透明,在此基础上注重采用自愿碳排放交易体系和气候变化基金等市场机制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的要求。
简介:美国房市泡沫破灭引发了2006-2007年次级房屋信贷危机(又称次贷危机)。因房贷与金融业的紧密联系、抵押贷款的资产证券化,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美国的次贷危机最终演变成全球金融风暴,发展成为19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以来最严重、影响最广泛的全球金融危机。
简介:随着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活动的深入,气候减缓和适应技术在世界范围内的需求全方位扩大,相应的技术转让条款正式出现在国际气候立法之中并不断得以扩充。虽然就何为气候变化领域的技术转让,极少法律文件对此做出专门的书面阐述和区分,但是事实证明,传统的技术转让概念已经不足以解释、涵盖和衡量气候变化框架下的技术转让。作为一种有别于常规商业的运作模式,气候变化技术转让需要得到国际法方面的有效支撑。而这必须是建立在对气候减缓和适应技术、技术转让确切定义的普遍且对接的共识上的。一个具备普遍性、确定性、形式合理性和实践操作性的概念框架有利于消除谈判进程中的理解分歧,理顺国际气候执法并最终切实地推动实践领域的全球气候减缓和适应技术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