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犯罪已经成为信用卡业务面对的一种严重风险.研究这种犯罪,对于维护金融安全,有效预防和遏制此类犯罪,以及对于正确理解、适用刑法,完善立法规定都是有意义的.
简介:近年来,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较之以往有所增长,且出现了新的不法态势.即在实践中出现这样的案例:妹妹办卡,哥哥使用并恶意透支;父母办卡,子女使用并恶意透支;行为人从多名朋友手中借其信用卡使用并恶意透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根据这一定义,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主体是“持卡人”,但目前尚没有司法解释明确“持卡人”的范围,从而使司法实践中在处理该类案件上存在争议。本文将在现有争议的基础上,重点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展开探讨。
简介:随着信用卡产业的高速发展,信用卡诈骗犯罪也日趋增多。我国作为全球新兴的信用卡市场,各种信用卡诈骗犯罪近年来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严重扰乱了我国的信用卡管理秩序,同时也危害了广大持卡人的财产安全。我国刑法第196条及刑法(修正案五)对信用卡诈骗犯罪作出了相关规定,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信用卡诈骗犯罪处罚又做出了进一步的补充。但是,随着信用卡诈骗犯罪形式的不断翻新,目前关于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刑法规制,仍然不能满足司法实践的需要。在定罪量刑中司法机关时常会陷入困境,在刑法理论研究领域中仍有诸多争议问题值得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