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秦灭六国,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统一的封建帝国的建立,标志着新兴的地主阶级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取得了夺取政权的胜利,代之而起的则是为了巩固地主阶级的专政,营造新的上层建筑,选择、确立新的统治思想的艰巨任务。秦王朝未能很好地完成这个任务。秦始皇废除了西周以来的奴隶主贵族世袭的封国制度,推行了在皇帝直接控制下的官僚制度,在法律上确认了封建的土地私有制度;同时统一了全国的文字和度量衡,修驰道,实行“行同伦,书同文,车同轨”。这些措施符合当时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和生产的发展,对于我国封建社会的发展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是,他在选择、确立新的统治思想方面却打了个大败仗,留下了深刻的教训。取得了全国政权
简介: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法治”成为基本治国理念,诉讼文化逐渐向“励讼”转型。国家精英鼓励民众将纠纷交由司法机关解决,不仅努力树立“诉讼”在纠纷解决机制中至高无上的排他性权威,还将“诉讼”与“权利意识”相联系,参与诉讼是权利意识高的表现。一在”法治”的治理理念和“励讼”的价值取向作用下,社会舆论和诉讼制度也发生转变。在普法运动中,国家精英一方面将法律武器交给民众,另一方面努力使民众懂得并敢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权。王海现象和一元钱官司在媒体上被赋予崇高的社会意义,法制栏目也结合日常生活中的纠纷来指导民众该如何打官司,破除民众的传统诉讼观念。诉讼制度方面,在“司法为民”“诉讼使民”观念的引导下,中国的诉讼制度不断便民化、便利化,努力使诉讼成为民众可便利接触的权利救济途径。“励讼”的诉讼文化以及“励讼”强度的变迁为人们提供了理解诉讼率变迁的新思路,“励讼”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尚待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