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社会显秩序是指用权力与法规命令推行的秩序,隐秩序是指由自发的适应性交往构成的秩序,它使人们理性决断成为可能。正像在资源配置上,单纯的计划经济企图用显秩序取代隐秩序招致失败一样,在对人们的社会行为的控制上,单纯依靠显秩序也必将导致“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政府失灵现象。应当通过法制来加强德治,改造社会隐秩序以创造依法治国的道德环境,建设起社会主义制度的新秩序。
论社会隐秩序与显秩序--兼论德治与法治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