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回族群众的法观念和法行为中,既有伊斯兰教法及其习惯法的内容,也有国家法和汉族传统文化的内容。在国家法治不断强化、全面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过程中,回族继承习惯法与国家继承法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定的冲突。正确认识冲突现象,分析冲突存在的原因,找到解决冲突的方法,是促进国家继承法在少数民族地区施行,确保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
简介:在多元化时期,回族习惯法在回族地区的法治实践中具有积极的价值功能。认识和发挥这种价值功能意义重大。在回族地区的法治活动中,要注意对回族习惯法的调查研究,充分考虑和尊重回族习惯法,并分别不同情况进行有效处理。既要自觉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又要自觉运用习惯法资源解决社会问题。对国家法能够不涉足的领域或两者共生共存的领域,应允许回族习惯法作用的适当发挥,以促进民族习惯法价值功能的实现。
回族继承习惯法与国家继承法的冲突与调适
多元化时期回族习惯法的价值功能与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