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罗马法中的土地权利体系分为自物权(所有权)与他物权两部分,后者包括地役权、人役权、永佃权、抵押权与质押权,后者是对前者的一种修正与限制。罗马法中这种对土地权利的创设方式是对土地利用规律的回应,同时这也是后世对其继承与发展的基础所在。
论罗马法中的土地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