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江苏射阳县原粮食局局长、党委书记刘平已被判刑14年。刘受贿的数额并不巨大,总计人民币加实物十七、八万元,但其情节恶劣,腐败的理论也十分猖狂。1998年3月,县人大常委会用选票否认了他作为粮食局局长和人选的提议,他却仗着自己还是局党委书记说:“人民不要我,党要。”
有感于“人民不要党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