雕塑家何鄂状告地方政府侵权仿制《黄河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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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月17日,雕塑家何鄂在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状告滨州市对其雕塑作品《黄河母亲》的侵权行为,这是雕塑家2002年状告陕西省合阳县侵权行为以来的第二次维权举动。据何鄂介绍,2009年底,艺术家通过网络发现滨州市渤海十八路和山西省大宁县南山公园的雕塑明显仿制《黄河母亲》,由于两地仿造前均未与艺术家达成任何协议,属于侵权行为。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雕塑》 2010年3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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