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为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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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是新时期党中央对全国各级党政机关提出的新要求,作为基层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三个至上”融入检察工作大局中,在创新中求发展,扎实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为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作者 侯智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天津检察》 2010年2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