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流登记单元界线划定规则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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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国家以登记单元为基本单位,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实行统一确权登记制度。登记单元包含自然保护地、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水流、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七大类型,其中水流登记单元在划定界线时需参考的依据类型较为复杂,其他类型登记单元界线主要都是在原有经审批的界线基础上依据相关规定稍作优化调整即可。本文综合河湖划界成果、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遥感影像数据等基础数据,从多方面剖析水流登记单元界线划定规则,以进一步提高划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实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规范化、标准化。
出处 《工程建设标准化》 2024年1期
出版日期 2024年03月0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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