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车已下车伤亡人员该如何理赔——兼谈“车上人员”与“第三者”的确定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一、案情简介1996年9月17日,某保险公司承保的一辆东风大货车(以下简称甲车)因轮胎破裂停在公路右侧,甲车上三人下车给该车换轮胎,一辆中巴车(以下简称乙车)在超越甲车时,遇相向驶来一辆油罐车(以下简称丙车),造成三车相撞,并致正在给甲车换轮胎的三人一死二残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当地交警部门裁决,丙车无责任,乙车负主要责任,甲车因未设故障警告标志牌而负次要责任,承担30%的经济损失,即赔偿死者补偿费16795.24元,二伤残者补助费6000.00元。甲车已于1996年7月在该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乘座人员责任险等。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上海保险》 1997年11期
出版日期 1997年11月2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