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谈公安工作指导方针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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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3年以来公安工作总的是在“严打”的方针指导下开展的。上自中央、省市,下到县市区不时地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专项斗争、专项治理。这些斗争和治理对于解决部分地区、某些部门及行业发生的个别突出的治安问题具有针对性强、成效显著等特点,在实践中也确实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如果把这些手段当作经常性的工作方针,不分地区、不切实际地经常使用,也就是说当作总的工作的指导方针,则有待于商榷了。公安工作总的目标是达到社会治安状况根本好转,确保社会治安长治久安。“严打”实际上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后制行为,是一种被动的工作状态。这就
机构地区 不详
出版日期 1998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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