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放弃日本战争赔款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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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国际惯例,在每一份战后签署的和约中都包括战争赔偿的内容。这种由战败国向战胜国缴纳的赔偿,款额往往大得惊人。如1894年至1895年甲午战争结束后,战胜的日本就通过《马关条约》以战争赔偿的名义从战败的中国清政府手中掠走白银两亿两。然而,在二战结束后,战败的日本却没有向作为主要战胜国之一的中国缴付赔款!而那些受战争破坏远较中国为轻的东南亚国家却不同程度地获得了赔偿。其中缅甸、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所得赔款分别为2亿美元、5.5亿美元和2.23亿美元,甚至连当时尚未统一的越南南方吴庭艳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山西老年》 2001年6期
出版日期 2001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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