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水务集团和市水投集团业务范围划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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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加快我市供排水设施建设,提高供水服务质量,促进全市供排水市场有序竞争,本着鼓励供水补源水和供水补排水的原则,培育壮大重庆水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水务集团)和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水投集团)的投融资能力,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市水务集团和市水投集团业务范围划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基本业务范围划分(一)市水务集团业务范围调整为: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巴南区、渝北区、北碚区、万州区、涪陵区、长寿区、万盛区、南川市、忠县、武降县、巫山县、垫江县、合川市、江津市、潼南县、彭水县、梁平县等23个区县(自治县、市)的供排水设施建设和运营。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04年24期
出版日期 2004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