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提价费”击倒的国企仨“老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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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2月12日,广西来宾市象州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分别判处原象州县高宏化工有限公司(下称高宏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广西象州联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联壮公司)副总经理兼高宏化工厂厂长李少涛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35万元;判处原高宏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联壮公司高宏化工厂副厂长寥柳华有期徒刑9年,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法庭内外》 2007年10期
出版日期 2007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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