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改革试验区的理论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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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随着《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颁布,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我国的保险业改革发展,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国保监会将深圳和天津滨海分别确定为“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全国保险改革试验区”,同时指出,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上海保险》 2007年7期
出版日期 2007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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