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医生和研究人员如何理解和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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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在2019年末发生于中国武汉的由2019新型冠状病毒(2019-CoV)感染引起的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引起了中国政府和国际社会的极大关注。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将该病毒命名为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冠状病毒2型(SARS-CoV-2),WHO将其引起的肺炎命名为2019年冠状病毒疾病(COVID-19)。COVID-19是近20年来继严重急性呼吸系统综合征(SARS)和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之后在人类又一次出现的跨物种由冠状病毒引起的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性传染病。目前该疾病以武汉为中心以极快的速度向中国大陆各地及港澳台发生传播,并波及二十多个国家。鉴于在SARS流行期间在医院环境下1/5的感染者为医务人员和这次COVID-19流行期间医务人员的感染概率较高问题,需要眼科医生正确且快速地了解和认识该病的背景知识,并理性理解和认识采取某些预防措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由于工作的专业领域的差异,虽然大多数眼科医生并不工作在疫情的第一线,但是多种原因(如感染患者会诊或眼科急诊)会导致眼科医护人员暴露在高危传播环境下,并且其风险正随着感染患者数量的剧增在逐渐增加,特别是当处理看似健康良好的眼科患者时,眼科医护人员的警惕性往往会大大降低。为了更好地保护患者、家庭和医护人员自身,针对2019-CoV的主要传播方式,建议采用标准的防护措施之外,仍需遵循严格的接触防护措施和飞沫防护措施,包括:(1)在靠近病患近距离工作时应配戴口罩(N95口罩);(2)在接诊患者前后务必完成手卫生;(3)当进入患者房间并接触患者时配戴无菌手套;(4)当预期接触患者的周遭物品和环境表面,患者存在大小便失禁或腹泻,或患者有手术性或其他性质创口并存在渗出液时应穿隔离服;(5)清洁和消毒各种眼科设备并正确处理检查患者后的医疗垃圾,以阻断传播给后续接受检查的患者;(6)考虑到病毒通过眼表传播的可能性,接触患者前应配戴护目镜和覆盖面部正面及侧面的一次性防护面罩;(7)对就诊的普通患者如发现有结膜炎和/或同时有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做COVID-19的相关排查;(8)在禁止将感染患者作为角膜移植潜在供体的同时应将筛选2019-CoV暂时性列入暴发期间眼库的医学标准;(9)为了科学研究、诊断和其他特殊需要,对收集的标本要严格遵循生物危险品的包装、寄送和处理规则。
出处 《中华实验眼科杂志》 2020年03期
出版日期 2020年08月1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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