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双重视角下未成年人保护的“四化”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发展程度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与和谐程度的重要标志。长期以来,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然而.任何社会现象的存在和发展都离不开相应的社会环境。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化以及国家与社会二元化结构的形成,适应新的社会格局的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也面临着诸多矛盾.突出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未成年人保护主体的多样性与其相互间作用关系的多层次性的矛盾.二是未成年人保护内容的进化性与国家可利用资源的有限性的矛盾三是未成年人保护的权益指向与未成年人如何适应社会的矛盾。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天津律师》 2006年G00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1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