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障碍、压力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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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法律制度及其司法体制得到改革,并基本上实现了现代化。然而,中国的司法体制仍然面临着许多难题。其中,职业法学家的匮乏、腐败和地方保护主义似乎是根本性的难题。中国的“法治”(Meoflaw)和“法制”(Mebylaw)依然根据各方各自的政治、官僚和经济权力而不是根据法律或平等的原则来解释。法律制度的现代化将会继续下去,但实现社会和国际社会法律要求的政治转化仍有待时日。同时,风险、挫折和困境将继续阻挠中国建立真正独立的司法体制和法治。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马克思主义与现实》 2006年1期
出版日期 2006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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