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性与国际性:国际金融法本质特征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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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国际金融法概念的基本特征是其调整对象是财务和国际。从金融内涵的角度来看,资本金融是金融的初始和基本的基本特征,但当代只将金融定义为适应所有金融实践的虚拟经济,财务将国际金融法与研究国际关系问题的其他学科或科学区分开来。从扩展的角度来看,金融涵盖货币,银行,证券,保险等,因此国际金融法包括上述领域的系统。由于世贸组织作为提供金融服务的方式之一具有商业存在,传统的“国际”标准暴露了其局限性。因此,国际关系应包括外国在东道国建立商业存在的各种金融关系。在国际上将国际金融法与国内金融法区分开来,金融与国际的结合使国际金融关系成为国际金融法的一个独特而具体的调整目标。
作者 姜东
出处 《建筑学研究前沿》 2018年20期
出版日期 2018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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