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业经营趋势下对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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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3年初,银监会的成立实现了货币政策与银行监管职能的分离,使人民银行在三次变革后仅仅保留了其货币政策的职能。我国的金融监管体制也形成了三足鼎立之势:银监会主要负责银行业的监管,包括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和十大股份制银行,以及规模不一的各地近百家地方金融机构;保监会负责保险业的监管;证监会负责证券业的监管;而人民银行负责货币政策职能。
作者 蓝昆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苏商业会计》 2005年2期
出版日期 2005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