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自由举报人”自由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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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报载,辽宁本溪市从1998年开始出现“自由举报人”,他们对违法违纪的人与事明察暗访,确认属实后就会依照程序将写好的举报材料上报给检察举报中心,.并署上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自1990年以来,本溪市绝大多数查处案件都是“自由举报人”举报的结果。
作者 胡杨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行政法制》 2001年6期
出版日期 2001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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