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限省贴用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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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国时期新疆、云南、东北(吉黑)、四川、贵州、台湾等省曾发行过"限省贴用"邮票."限省贴用"邮票只能在所限省境内及该省发往他省的邮件上贴用,他省寄往该省的邮件上则只能贴用无加盖"限省贴用"字样的普通邮票或他省"限省贴用"邮票,如果使用限该省贴用邮票,此邮件则被视为欠资邮件.
作者 吕平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民国档案》 2001年1期
出版日期 2001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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