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申请期限内的罚款不得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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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本案情某建筑安装公司的会计采用大头小尾开具发票的形式少记收入400万元。市地税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对该公司进行专项检查,于2002年5月22日,向该公司下达了补缴营业税12万元的《税务处理决定书》和将对其处以少缴税款1倍罚款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2002年6月4日,该公司将12万元的税款缴入了金库,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税务学习》 2003年1期
出版日期 2003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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