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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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摘要新《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一项适应新形势的制度。本文主要阐述了该制度的诉讼主体和权利主体是无过错者,其构成要件有一方有过错,另一方无过错,过错方造成损害事实,损害事实和过错导致的离婚之间有因果关系。该制度的范围和内容也都有一定的法律限制。该制度在立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的问题。
作者 王双
出处 《时代报告:学术版》 2012年1期
出版日期 2012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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