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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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藏政发[2018]5号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18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西藏政报》 2018年2期
出版日期 2018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