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条件下对电大法学教育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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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人们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而法治经济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市场主体法制观念的现代化,促使市场主体法制观念现代化的主要途径便是法学教育。电大法学教育已有近二十年的历史,它为我国法制现代化所作的贡献甚至普通政法院校都不能相比。但是,必须看到,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电大法学教育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天津电大学报》 1999年4期
出版日期 1999年04月14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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