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蝴蝶”在诗词曲中的比兴语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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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比兴之于诗词不可少,是因为文学艺术要通过形象反映社会生活,寄托创作者的思想感情,才能取得艺术感染的效果。而通过思维联想,许多事物是可以类比,感情是可以互通的,正如周济所云:“一物一事,引而申之,触类多通。”再则,基于某些政治原因,往往借助于比兴,婉转含蓄地表现出来。所以托物言志或触物系情是历代诗人惯用的手法。自《诗经》《楚辞》以来,诗人就多用比兴,到中晚唐李贺、李商隐,宋代苏轼、辛弃疾则赋予比兴更深刻的社会内容,以寄托自己的政治抱负或人生遭遇。总之,越到后世,比兴的内涵、意蕴就越加丰厚复杂,其运用的方法也更加灵活多样,而理解的难度也越大。但是,历代研究者对具体作家作品的比兴与寄托研究的多,而从诗歌本身发展的内部规律上就某个比兴词语作系统探究的少。
作者 曾良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内江师范学院学报》 1988年1期
出版日期 1988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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