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部院司官体制考——兼谈作为过程的“清承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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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初部院内部结构经历了由正副理事官体制向司官制的过渡。关外时代的正副理事官体制以旗授官,而非以司分职,入关后一度与汉官系统的司官制并存,满官藉助品秩的优势实现对汉官的全面监临与掌控。顺治八年前后,清廷开始尝试理事官的分司,但各部落实的程度与范围均不尽相同,新旧制度由此交互。顺治十五年划一满汉官制,满洲旧制全面向明制靠拢。康熙初年制度复旧,部院权力结构上实际恢复了理事官体制的精神。圣祖亲政后,缩减旗分缺,建立折衷的满缺司官调拨制。由于官书编纂时的“追改”,这一过程晦暗不清,本文利用清初满汉文档案与题名文献,尝试厘清部院司官制确立的曲折过程,为理解“清承明制”的复杂性提供一个观察的角度。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古代文明》 2019年1期
出版日期 2019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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