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治安案件与刑事案件“倒挂”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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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案件统计分治安与刑事两类。一般情况下,治安案件比刑事案件要多立。如果统计中发生治安案件少于刑事案件现象,即被称为案件“倒挂”。传统认为“倒挂”是公安统计中的一种不正常现象,其不仅不能反映治安的真实状况,而且也不能反映公安执法办案工作的真实情况,影响人们对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的判断。进一步研究,发现此认识不具有普遍意义,有时“倒挂”的出现是客观的,统计数字是准确的,并不存在水分,是对治安状况的真实反映。因此,完善对“倒挂”现象的认识,才能对统计数字和治安状况作出正确的评价,才能揭示“倒挂”的全部内涵。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辽宁警察学院学报》 2017年5期
出版日期 2017年05月15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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