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源的公司章程:立法表达与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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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一、引言作为法典化的法律文本,公司法沿袭了民法设总则的立法体例,将一般性规则或抽象的原则前置,使公司法的体系"可以像几何图形一样的由上往下演绎出所需的规范"。这种疑似德国古老的潘德克顿体系的总则,深受立法者和学者的共同青睐,长期以来一直被用来阐释立法目的、法学基本理论及法律的基本原则和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商法年刊》 2010年1期
出版日期 2010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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