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与商事单行法之间——以经理权为例对制定“商事通则”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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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我国没有商法典,当前调整企业及其交易行为的法律主要是民法和商事单行法。完全打破这一格局,在制度上重新整合,在民法典之外制定一部像德国和日本那样的商法典,在现实上是不可能的。但是,民法和商事单行法是否存在对市场交易的制度
作者 张舫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商法年刊》 2007年1期
出版日期 2007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