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层股权结构上市公司分析——以小米公司赴港上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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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我国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互联网技术的崛起,我国的互联网巨头几乎都施行双层股权结构机制。由于"同股不同权"在我国公司法中被禁止,无法满足互联网巨头公司的上市需求,导致这些公司远赴美国上市,对中国的资本市场造成了一定损失,本文对港交所上市新规进行介绍,结合小米公司进行实证分析,对双层股权结构存在的问题进行优化完善。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产业创新研究》 2018年6期
出版日期 2018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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