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实质化视角下量刑程序完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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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庭审实质化是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本质要求,实现庭审实质化必须完善量刑程序.我国量刑程序存在“重定罪轻量刑”的传统法律思维、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检察机关对法院量刑裁决具有较大影响力、未充分体现刑事辩护的价值等问题.需要将定罪量刑程序予以有效区分,对于被告人不认罪的案件确立完全独立的量刑程序.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拓宽量刑信息收集的渠道、用证据增强说明力,吸收被害人对量刑过程的参与、尽可能还原案件真相才能切实改变庭审虚化现象以期真正实现庭审实质化.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西部法学评论》 2017年3期
出版日期 2017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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