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职责与风险处置体系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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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完善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职责与风险处置体系,需要立足于金融的本质和功能,深入分析当前地方金融工作中存在的“泛金融化”、创新过度、非法集资案件频发等问题和成因,综合运用战略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和创新思维,把握突出的薄弱环节作为工作着力点,加强地方金融监管立法,严格限制放权范围,禁止地方政府“泛金融化”行为,并建立对地方党政负责人的金融监管与风险处置问责机制。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证券市场导报》 2017年7期
出版日期 2017年07月17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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