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从法入,后从法出”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人们常说,创作法则不能违反。这在一般情况下是对的。因创作法则是许多作家、诗人的创作经验结晶,它具有普遍的意义。但什么事情也不能绝对化。应该看到,法则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它应该随着创作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更新。一旦原有的创作法则不能完全适应反映新生活的需要,或不能完全适应作品所表现的题材和作家风格的需要,作者就应大胆超越它,或部分超越它。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诗刊》 1991年8期
出版日期 1991年08月1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