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抑或目的——关于亚里士多德思虑之对象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亚里士多德在伦理学中有一个基本的区分,对他而言,欲望是设定目的的,思虑为实现欲望目的而寻求手段或工具。对于这个区分的解释,学界主要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持休谟主义的解读,认为理性是为欲望服务的;另一种持理智主义立场,认为理性思虑不会局限在寻求手段方面,在某种意义上,理性思虑可以设定目的。本文在分析这两种解读各自的合理之处与存在的问题之后,进而考察一种被以上两种解释所忽略的情况,以此尝试提出一种可以兼容两种立场的解读。
作者 田洁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伦理学研究》 2017年3期
出版日期 2017年03月13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