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加强粮食市场管理保持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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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保持市场粮油价格的基本稳定,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作如下通知: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粮油收购,认真做好组织安排,保持良好的收购未序。国有粮食企业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按照国家下达的粮食收购任务和有关政策,积极收购。除承担国家粮食收购任务的单位和具备规定资格并经核准的粮食批发企业外,其他单位和个人,都不许到农村直接采购粮食。县和县以上政府要根据当地粮食生产季节等情况,提出具体收购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国家收购任务。二、销区粮食批发企业和用粮单位到产区采购粮食,必须到县以上粮食批发市场购买,严禁场外交易,杜绝偷漏税费,如有违反,要严肃处理。凡在批发市场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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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广西经贸》 1994年8期
出版日期 1994年08月18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