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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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特色小(城)镇包括特色小镇、小城镇两种形态。特色小镇主要指聚焦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要素,不同于行政建制镇和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平台。特色小城镇是指以传统行政区划为单元,特色产业鲜明、具有一定人口和经济规模的建制镇。特色小镇和小城镇相得益彰、互为支撑。发展美丽特色小(城)镇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平台,是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抓手,有利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动能转换,有利于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城镇化对新农村建设的辐射带动作用。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浙江房地产》 2016年6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6月16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