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后果特别严重的认定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裁判要旨】污染环境犯罪的证明,仅需对与定罪量刑相关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即可无需进行全程性调查或审查。违反国家规定私设暗管排放大量有毒物质并严重污染环境的,构成后果特别严重,应以污染环境罪从重处罚。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人民司法》 2016年23期
出版日期 2016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