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式教学法在《行政法学》教学中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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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参与式教学法是以学生为主体,要求教师利用构思新颖、直观形象的教学手段,帮助学生创设一定的学习情境,引导学生通过合作、对话,建构自己的知识体系,深刻理解和把握所学知识,并主动将这些知识应用到实践当中。本文根据自己开设的《行政法学》课程实践,探讨参与式教学法在《行政法学》教学中的应用,并通过具体实例论证在《行政法学》教学过程中引入参与式教学法的实际成效。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辽宁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1期
出版日期 2016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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