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申请社会工作资助应以合同方式购买社工机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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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申请社会工作资助的企业,其注册资金应在100万元以上,员工在700人以上。企业社会工作资助经费由政府资金和用人单位按1:1承担,如有区级配套资金,政府资金部分由市、区两级资金按1:1承担。申请单位应与我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合作,以合同的方式购买社工机构的社工服务。深圳市民政局对企业社会工作岗位进行监督管理,建立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机制,资助期满一年后将对服务绩效进行评估。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社会工作》 2015年28期
出版日期 2015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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