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商业保险,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活力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详情
摘要 <正>一、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建立完善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经过1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逐步构筑起了一个以养老、失业、医疗三大社会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骨架的中国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雏型。与此同时,不同形式的商业性的企业补充养老、补充医疗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也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而逐步发展起来。"九五"时期,我省已有一部分企业为职工办理了补充养老保险,有1000多万人为自己购买了养老、医疗保险。为了进一步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2000年12月25日下发了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并在辽宁和全国各地试点。《方案》就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推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加强和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出了新规定,具有很强的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江苏政协》 2002年2期
出版日期 2002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 相关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