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七”、“三五七”概数用法的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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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王力最早提到“五七”说法,认为“五七”不成话,吕叔湘认为有“五七”说法,胡竹安认为,明以后“五七”在书面里很难找到,《红楼梦》只有“五六七”,陈伟武在车王府曲本中发现有“五七”用例。吕朋林说《红楼梦》中“三五”尚有11例,“五七”用例未见,其意思似乎也是清代已没有“五七”用法。我们通过历时考察发现,明代以后的“五七”用法更多,并非没有或很少,有的作品大大超过车王府曲本,而且现代作品、当代作品也仍有用例。吕朋林说“三五七”的用法只有《水浒传》1例,袁宾也只举《水浒传》剜;其实,“三五七”虽总体上数量较少,崔山佳(2009)发现白话小说的例子外,最近又发现古代作品的一些例子,不仅如此,现代和当代作品中也可看到。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古汉语研究》 2015年2期
出版日期 2015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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