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禁止化妆品中使用杜鹃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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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9月9日发布的通知,为保护消费者产品使用安全,台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署(TFDA)自9月9日起停止台湾化妆品中使用杜鹃醇物质(化学名称:4-(4-羟基苯基)-2-丁醇)。化妆品生产企业被下令停止生产含杜鹃醇的化妆品;化妆品进口商禁止进口任何含杜鹃醇的化妆品。如未来企业有进一步的安全性评估资料,可另行评估。
作者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洗涤用品工业》 2013年11期
出版日期 2013年11月2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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