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慎用“通用公文”的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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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多年以来,相当一部分公文写作指导用书(其中包含当下最热门的公务员考试用书)都有这样的提法:公文有专用公文和通用公文两大类。专用公文是“一定专业机关、部门在业务范围内专门使用的文件,如司法文件、外交文件、军事文件等”;通用公文是“各类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共同使用的文件,如报告、请示、通知、函等”。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应用写作》 2011年12期
出版日期 2011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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