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自行发债:折中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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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继10月国务院批准上海、浙江、广东和深圳市开展地厅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后,11月15日上海市财政局发行的总额为71亿元人民币的地方债开始招标。
作者 肖石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经济周刊》 2011年45期
出版日期 2011年12月2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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