贱讼:中国古代法观念中的一个有趣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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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清人崔述说:“自有生民以来莫不有讼也。讼也者,事势所必趋也,人情之所断不能免也。传曰饮食必有讼;”“两争者,必至之势也,圣人者其然,故不责人之争,而但论其曲直”这是古代中国人对诉讼现象极为难得的冷静的客观的认识或评价之一例。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比较法研究》 1989年2期
出版日期 1989年02月12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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