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各地注协组织开展 推动事务所内部管理规范化的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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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改制后的事务所由“官办”改为“民办”,过去是由主管单位带着走,现在要自己走,不但思想认识要变,而且工作作风、工作方法也要变。由于改制所是新事物,没有现成模式,难免在内部管理上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目前对事务所如何做到“民主管理”、“财务公开”、“合理分配”等重大问题发表了不少文章,但理论谈的多,具体意见少;提的问题多、解决办法少。对基层事务所的工作的促进作用不是很大。对此笔者认为: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0年10期
出版日期 2000年10月20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