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朝文化滞后于王朝建立理论的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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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针对王立新先生《也谈文化形成的滞后性——以早商文化和二里头文化的形成为例》所主张的主要观点,诸如对滞后期文化性质的总结,滞后期存在的合理性,早商文化概念的内涵,以及滞后期与早商期的排序关系等,提出了商榷意见,并得出结论:二里头夏城内的四期偏早阶段与二里头夏城外的二里头四期文化总称二里头四期文化,是名实相符的二里头四期文化,时间在夏纪年范围内,是晚夏文化;原二里头文化四期偏晚阶段是进入商纪年的夏遗民文化,性质上已不属于二里头四期文化;二里冈下层与偃师商城早段同属早商文化,但前者出现的时间比后者略早。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文物春秋》 2011年1期
出版日期 2011年01月11日(中国期刊网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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